胸腺五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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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胸腺五肽注射液

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

规格

1ml:1mg

50μg:1ml/支
生产企业

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528

国药准字S20010008
说明
适应症

1. 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严重免疫缺陷、HIV患者、极度免疫低下或先天性胸腺功能不全或无胸腺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6. 外科手术及严重感染手术的患者。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一次1mg,一日1~2次或者一次10mg,一周1~2次,15~30日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也可溶于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慢速单独滴注。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副作用

少数病人有注射部位疼痛和硬结,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禁忌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初期需免疫抑制者禁用。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五肽。

重组人干扰素α1b。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注意事项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应慎重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

4. 不与其它药物混合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