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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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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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5mg(以铋计) |
50mg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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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326 |
H201604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65m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成人每次1片,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分泌增加。神经精神系统:偶见头痛,睡眠障碍等。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确认应停药)。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等。偶出现血DUN,肌酐值升高。沿可见背部疼痛,疲乏,手指发麻,手抖等。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1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 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体酒石酸铋。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伊托必利。 化学名称:N-[4-[2-(二甲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应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尤其老年患者易出现副作用使用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