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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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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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5mg(以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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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京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50 |
国药准字Z20063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与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酒石酸铋。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