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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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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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x18袋/盒 |
0.2g |
生产企业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60 |
国药准字H4202198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
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上呼吸道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5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半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
西咪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无味。 |
本品为绿色胶囊,内容物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