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体果胶铋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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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胶体果胶铋胶囊

复方猴头颗粒

规格

50mg(按Bi计)

5gx12袋/盒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61

国药准字Z2005520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1-0.15g,一日4次,分别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副作用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禁忌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每粒含胶体果胶铋50毫克(以铋计),辅料为淀粉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性状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本品为黄棕色混悬型颗粒;味微甜。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