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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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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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以铋计) |
12粒*4板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25 |
国药准字Z200442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溃疡,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
本品舒肝和胃,缓急止痛。主治胃脘疼痛,呕恶泛酸、烧灼不适。用于慢性胃炎有以上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半小时与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8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辅料:淀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白芍、甘草、桂枝、高良姜、黄连、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