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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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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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以铋计)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25 |
国药准字Z22024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旋杆菌相关性溃疡,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和慢性萎缩性胃炎。 |
本品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半小时与睡前服用。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忌喝烈性酒,酗酒。 |
成分 |
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辅料:淀粉。 |
本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