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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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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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x10粒x2板/盒 |
0.25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45 |
国药准字H450215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半小时与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嚼碎后服用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便秘。少见或偶见的有腰痛、腹泻、恶心、眩晕、嗜睡、口干、消化不良、疲劳、皮疹、瘙痒、背痛及胃痉挛。 |
禁忌 |
孕妇,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习惯性便秘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
主要成份是硫糖铝。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习惯性便秘、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