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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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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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x12粒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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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24 |
国药准字H450206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或胃痛发作时嚼碎后服。 |
副作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1. 长期大剂量服用,可致严重便秘,粪结块引起肠梗阻。 2. 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致骨质疏松。 3. 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后,可能引起血铝升高。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阑尾炎、急腹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氢氧化铝0.245克、三硅酸镁0.105克、颠茄流浸膏0.0026毫升。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妊娠期头三个月、肾功能不全者、长期便秘者慎用。 3. 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5.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