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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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南板蓝根颗粒

银柴合剂

规格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每瓶装120ml
生产企业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979

国药准字Z5002017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30-40毫升,一日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未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忍冬藤、柴胡、芦根、枇杷叶、薄荷。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