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板蓝根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南板蓝根颗粒

夏桑菊颗粒

规格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3g*10袋
生产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394

国药准字Z2002742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高血压,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3-6克(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黄棕色至深褐色的颗粒;味甜而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