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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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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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1gx12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986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