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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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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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5mg |
5mg*10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686 |
国药准字H20080668 |
说明 | ||
适应症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口服。成年人的初始剂量为一次5mg(一次一片),一日一次,早饭后服用。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一次10mg(一次二片),一日一次,早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西尼地平的不良反应表现为:泌尿系统:尿频、尿酸、肌酸、尿素氮上升、尿蛋白阳性;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眩晕、肩肌肉僵硬感、头晕、发困、失眠、手颤动、健忘;循环系统:面色潮红、心悸、燥热、心电图异常(ST段减低、T波逆转)、低血压、胸痛、心率加快、性障碍、畏寒、期外收缩;消化系统:AST(GOT)、ALT(GPT)、r-GTP上升等肝功能异常或黄疸、腹胀、呕吐、腹痛、便秘、口渴;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白细胞数、嗜中性白细胞异常,红细胞、红细胞比容、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异常;过敏:药疹、红肿和瘙痒;其他:浮肿、疲倦、血清胆固醇上升、血清K和P的异常,腓肠肌痉挛、眼部干燥、充血,味觉异常、尿糖阳性、空腹时血糖、总蛋白、血清Ca和CRP异常;若出现上述异常,请立即停止服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禁用。2.怀孕妇女禁用。3.由于会引起血压过低等症状,故高空作业,驾驶机动车及操作机器工作时应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尼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老年患者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药物的治疗反应。与地高辛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地高辛的毒性反应。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西尼地平时,血浆西尼地平的浓度会增加,故应慎用。西尼地平在肝脏中代谢,故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注意:-抑制CYP3A4同工酶的药物,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和氟西汀-CYP3A4同工酶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利福平-需CYP3A4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抑制或诱导CYP2C19同工酶的药物-需CYP2C19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S-美芬妥英和奥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