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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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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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507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宽胸消胀,理气止呕。用于肝郁气滞,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两胁胀满、胃脘疼痛、倒饱嘈杂、恶心呕吐、嗳气吞酸。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木香、砂仁、丁香、檀香、香附(醋炙)、广藿香、陈皮、厚朴(姜炙)、枳实、豆蔻、莪术(醋炙)、山楂(炒)、白术(麸炒)、甘松、槟榔、甘草。 |
秘方。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辛。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