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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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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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42 |
国药准字Z2005321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活血,温经止痛。适用于肾虚血瘀、寒邪闭阻所致的疼痛,僵硬,麻木等症及骨质增生见有上述症状的辅助治疗。 |
补肝肾,乌须发。用于肝肾两虚引起的须发脱落、早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支(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木耳,川芎,赤芍,牛膝,血竭,桂枝,杜仲(炭),鹿衔草,葛根,延胡索,牡蛎。 |
何首乌(黑豆酒炙)、当归、补骨脂、枸杞子、沙苑子、茯苓、牛膝。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粉沫;气微香,味微辛。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为骨质增生所致疼痛、僵硬、麻木等症的辅助治疗药品,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