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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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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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6g |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669 |
国药准字Z110204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活血。用于风湿痹痛,筋脉拘挛,四肢麻木,关节不利。 |
祛风,舒筋,活络,除湿。用于风寒湿痹引起的肢体疼痛、手足麻木、筋脉拘挛、中风瘫痪、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 |
温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木瓜、五加皮、羌活、独活、玉竹、当归、秦艽、千年健、川牛膝、红花等13味。 |
蕲蛇(酒制)、草乌(炙)、豹骨(制)、人工牛黄、乌梢蛇(酒制)、天麻、熟大黄、人工麝香、血竭、熟地黄、天南星(制)、水牛角浓缩粉等50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甜、略苦。 |
本品为包金衣或不包金衣的大蜜丸,除去金衣显黑色; 气香,味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孕妇慎用。3.高血压、糖尿病及肾功能异常者慎服。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 吞服。 2.本品性偏燥烈,阴虚火旺者慎用,出血性中风初期,神志不清者忌用。 3.服药期间,忌食膏粱厚味,戒酒。 4.本品处方中含草乌(甘草银花水炙)、附子(制),有毒,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服用。 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