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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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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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国药准字Z23021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