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1g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国药准字Z11021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