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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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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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0g |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国药准字Z20026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而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辛辣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