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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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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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94 |
国药准字Z1102071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虚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精神不振,四肢疲倦。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蛤蚧、党参、黄芪、北沙参、川贝母、麦冬、桔梗、桑白皮、苦杏仁、紫苏子(炒)、百合等味。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