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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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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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5mg |
生产企业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09 |
国药准字H20066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虚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精神不振,四肢疲倦。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 一次1~2片,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蛤蚧、党参、黄芪、北沙参、川贝母、麦冬、桔梗、桑白皮、苦杏仁、紫苏子(炒)、百合等味。 |
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绿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