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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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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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6克 |
每瓶装150毫升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23 |
国药准字Z20044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降气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补肺益肾,清肺止咳。用于阴虚久咳及痰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0.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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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及痰热阻肺喘证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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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虫草菌粉、川贝母、枇杷叶、蜂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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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暗棕色的半流体,气香,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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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油腻、油炸、生冷食品。3.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咯吐不爽。4.风寒感冒初期不宜服用。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