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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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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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6克 |
每瓶装(1)100ml;(2)150ml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323 |
国药准字B2004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降气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适用于咳嗽痰黄,咯痰不畅,咽干舌燥等证属痰热咳嗽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3~0.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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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有腹痛、腹泻、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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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菊花、苦杏仁、茯苓、党参。 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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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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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忌烟、酒、油腻、油炸、生冷食品。3.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咯吐不爽。4.风寒感冒初期不宜服用。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产品若出现低温解冻现象,清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C)自然解冻后,方可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