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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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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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克 |
每片重0.6g(素片);每片重0.61g(薄膜衣) |
生产企业 |
湖北太子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321 |
国药准字Z120202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蛇胆汁,川贝母。 |
本品成分为黄芩,栀子,黄柏,大黄,苦参,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 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