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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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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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6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31 |
国药准字Z62021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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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蛇胆汁。 |
黄芩(酒制)、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