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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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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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瓶装135ml |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31 |
国药准字Z1087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清热解毒,祛痰止咳,宣肺利咽。主治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肺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蛇胆汁。 |
桑白皮、前胡、黄芩、鱼腥草、紫莞、土牛膝、甘草、枳壳、紫苏叶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色液体;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咳白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