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44 |
国药准字Z140202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除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粘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川贝母、蛇胆汁。 |
黄芩、桑白皮(蜜炙)、天花粉、浙贝母、知母、前胡、麦冬、百部、桔梗、苦杏仁等13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色至浅棕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本品为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