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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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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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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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100 |
国药准字Z440214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
理气祛痰,润肺止咳。用于感冒、咽喉炎引起的痰多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蛇胆汁、川贝母、杏仁、水蜂蜜、薄荷脑等。 |
化橘红、百部(蜜炙)、苦杏仁、茯苓、水半夏(制)、五味子、白前、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柠檬酸。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
淡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可可康橘红痰咳颗粒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