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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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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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75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59 |
国药准字Z440236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风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
清热,除湿,导滞。用于四时感冒,身倦骨痛,寒热交作,胸膈饱滞,痰凝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用水煎服,一次一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平贝母,辅料为杏仁腈溶液、薄荷脑、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岗梅、金纽扣、蒲桃、臭屎茉莉、野颠茄。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黄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
本品为片、段状混合物;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