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诺地尔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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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米诺地尔酊

盐酸四环素片

规格

5%(60ml:3.0g)

0.125g
生产企业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14

国药准字H44020416
说明
适应症

对米诺地尔或其它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5)布鲁菌病。

(6)霍乱。

(7)兔热病。

(8) 鼠疫

(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

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每次1ml(米诺地尔50mg,约7喷),涂于头部患处,从患处的中心开始涂抹,并用手按摩3~5分钟,不管患处的大小如何,均使用该剂量。每天的总量不得超过2ml。本品应在头发和头皮完全干燥时使用。使用本品后,应清洗双手。

口服给药: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

2.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副作用

本品临床上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皮的轻度皮炎。偶有报道使用本品后可有下列不良反应,但其与使用的因果关系尚不明确。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刺激性皮炎(红肿、皮屑和灼痛),非特异性过敏反应,风团,过敏性鼻炎,面部肿胀,过敏,气短,头痛,神经炎,头晕,晕厥,眩晕,水肿,胸痛,血压变化,心悸和脉搏频率变化。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尔引起胰腺炎,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禁忌

对米诺地尔或其它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每瓶含米诺地尔1.5g。

主要成份:盐酸四环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头皮局部使用,不能口服或将本品涂于身体的其他区域。

2.本品对头皮有瘢痕或损伤的部位无效。

3.尽管没有证据显示外用本品可导致全身作用,但部分米诺地尔会被皮肤吸收,并可能存在心动过速、心绞痛或增强由胍乙啶引起的直立性低血压。所以原有心脏病病史的患者应当意识到使用本品可能使病情恶化。

4.使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由米诺地尔引起的全身作用的一些征兆。一旦发生全身作用或严重的皮肤病反应,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与医生联系。

5.本品可能会灼伤和刺激眼部。如发生药液接触敏感表面(眼,擦伤的部位,黏膜)时,应当用大量的冷水冲洗该区域。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65岁以上老年人慎用本品,若需使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本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管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减量使用。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