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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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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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每袋装3g;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200261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清热祛痰,止咳定喘。用于肺热久嗽,喘促痰多,胸中满闷,胸胁作痛;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具有明显止咳、化痰和平喘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沙棘膏、栀子、木香、甘草、白葡萄干。 |
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酸、甘而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