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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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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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420208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 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 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