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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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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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每瓶装(1)250ml (2)500ml (3)750ml (4)50ml (5)125ml (6)1000ml (7)500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370214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补气养血,安神止喘。用于气血两亏,面色苍白或萎黄,气...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用法如下: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灵芝、人参、黄芪、白术、当归(炒)、白芍、肉桂、五味子、熟地黄、甘草等13味。 |
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