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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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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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9克×10丸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22022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滋阴清肺,止咳定喘。用于虚劳久咳,年老哮喘,气短发热,胸满郁闷,自汗盗汗,不思饮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蛤蚧、瓜萎子、紫菀、麻黄、鳖甲(醋制)、黄芩、麦冬、黄连、百合、紫苏子(炒)石膏、苦杏仁(炒)、石膏(煅)。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肾两虚,痰浊阻肺,症见:虚痨久咳,动则气短,胸满郁闷,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咽干口燥。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