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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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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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0.2g |
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805 |
国药准字H440208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乳糖。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化学名称为:N -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分子式:C10H16N6S 分子量:252.34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黄色的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