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0.2gx60粒/瓶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173 |
国药准字H510223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硬脂酸镁。 |
本品每粒含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本品为蓝、白色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