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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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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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40粒 |
每瓶装30ml |
生产企业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90 |
国药准字B2015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气虚血瘀所致的中风、胸痹,症见头晕目眩、半身不遂、胸闷心痛、心悸气短;缺血性中风恢复期、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补肾培元,滋阴养肺。适用于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1次,四周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川芎、槐花、丹参、毛冬青、水蛭、人工麝香、人工牛黄、蟾酥、冰片、人参茎叶总皂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虫草菌粉、香菇、肉苁蓉、灵芝、山茱萸、玉竹、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色混悬均匀液体,气微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生冷、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仅为肺肾气虚型高脂血症、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的辅助治疗药品,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3.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4.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5.本品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恢复期,发作期不宜服用。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外感风寒,恶寒发热或急性发作,咯吐黄痰者忌用。6.高脂血症患者属于湿热内盛,有纳呆腹胀、舌苔厚腻等症状者慎用。7.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9.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12.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