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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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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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6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Z220257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小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白术(土炒)、茯苓、薄荷、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蜜丸;气微香,味甘、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孕妇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