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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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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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C12H17N3O4S 0.5g与C16H26N2O5S 0.5g) |
0.5克*8片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19 |
国药准字H109401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特别适用于多种细菌复合感染和需氧菌及厌氧菌的混合感染,如腹膜炎、肝胆感染、腹腔内脓肿、阑尾炎、妇科感染、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尿路感染、骨和关节感染以及败血症等。 |
为了减少抗药性细菌的形成并确保替硝唑和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替硝唑应仅限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被证实或疑似易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若有培养和敏感性试验的相关信息,应参考这些信息来选择或修改抗菌治疗方案。若没有这些信息,当地的流行病学和细菌敏感性数据等经验,可能有助于选择治疗方案。1.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滴虫病替硝唑适用于治疗由阴道毛滴虫所引起的滴虫病。病原生物体应该经适当的诊断程序加以验证。由于滴虫病属于性传播疾病并有潜在的严重后遗症,因此被感染者的性伴侣应该同时治疗,以防止出现重复感染。(2)贾第鞭毛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1 用量以亚胺培南计,根据病情,一次0.25~1g,一日2~4次。对中度感染一般可按一次1g、一日2次给予。静脉滴注可选用等渗氯化钠注射液、5%~10%葡萄糖液作溶剂。每0.5g药物用100ml溶剂,制成5mg/ml液体,缓缓滴入。肌内注射用1%利多卡因注射液为溶剂,以减轻疼痛。 2 对肾功能不全者应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31~70ml/min的患者,每6~8小时用0.5g,每日最高剂量1.5~2g;肌酐清除率为21~30ml/min者,每8~12小时用0.5g,每日最高剂量0.5~1g。肌酐清除率小于5ml/min者,不能使用本品,除非病人在48小时内进行血液透析。 |
用法:口服。建议饭后服用替硝唑从而尽量减少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食物不影响替硝唑口服生物利用度。用量:1.治疗(1)滴虫病单剂量2g顿服,饭时服用。性伴侣应以相同剂量同时治疗。(2)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单剂量2g顿服,饭时服用。3岁以上儿童:单剂量50mg/kg(不超过2g)顿服,饭时服用。(3)阿米巴病阿米巴肠病:成人推荐剂量是每日2g,饭时服用,服用3天。3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是50mg/kg/天(不超过2g/天),饭时服用,服用3天。阿米巴肝脓肿:成人推荐剂量是每日2g,饭时服用,服用3~5 |
副作用 |
一般来说,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临床对照研究显示,本品的耐受性与头孢唑啉、头孢噻吩和头孢噻肟一样良好。不良反应大多轻微和短暂,很少需要停药,极少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一些局部反应。 局部反应 :红斑、局部疼痛和硬结,血栓性静脉炎。 过敏反应/皮肤 :皮疹、搔痒、荨麻疹、多形性红斑、约翰逊综合症、血管性水肿、中毒性表皮坏死(罕见)、表皮脱落性皮炎(罕见)、念珠菌病、发热包括药物热及过敏反应。 胃肠道反应 :恶心、呕吐、腹泻、牙齿和/或舌色斑。已报道使用其它所有广谱抗生素均可引起伪膜性结肠炎。 血液 :嗜酸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包括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血红蛋白降低和全血细胞减少症,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均有报导。部分病人可能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 肝功能 :血清转氨酶、胆红素和/或血清碱性磷酶升高;肝炎(罕见)。 肾功能 :少尿/无尿、多尿、急性肾功能衰竭(罕见)。由于这些病人通常已有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或肾功能损害的因素,因此难以评估本品对肾功能改变的作用。 已观察到本品可引起血清肌酐和血尿毒氮升高的现象;尿液变色的情况是无害的,不应与血尿混淆。 神经系统/精神疾病 :与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已有报道本品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如肌阵挛、精神障碍,包括幻觉、错乱状态或癫痫发作,感觉异常亦有报道。 特殊感觉 :听觉丧失,味觉异常。 粒细胞减少的病人 :与无粒细胞减少症的病人相比,在粒细胞减少的病人中使用本品静脉滴注更常出现药物相关性的恶心和/或呕吐症状。 |
1.临床研究经验由于临床试验是在有很大差异的不同条件下开展的,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的比较,可能也不能反应实践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据报道,在治疗滴虫病和贾第鞭毛虫病的可控和非可控临床试验中,给3669名患者服用单剂量2g的替硝唑,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0%。在治疗阿米巴病可控和非可控临床试验中,给7165名患者进行多天给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8%。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身体系统的不良反应如说明书中表格。其他有报道的替硝唑的不良反应还包括:中枢神经系统:两个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抽搐和短暂的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症状有麻木和感觉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眩晕、共济失调、头昏、失眠、倦怠。胃肠道:舌头变色、口腔炎、腹泻。过敏症:荨麻疹、瘙痒、皮疹、面部潮红、出汗、口腔干燥,发热、烧灼感、口渴、流涎、血管性水肿。肾脏:尿液发黑。心血管系统:心悸。血液系统:短暂的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其他:念珠菌增生、阴道分泌物增多、口腔念珠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转氨酶水平增加、关节痛、肌肉痛和关节炎等。罕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昏迷、精神错乱、抑郁、舌苔、咽炎和可逆血小板减少症。儿童患者不良反应:儿童患者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和频率都与成人的试验结论类似,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味觉改变、食欲不振、腹部疼痛。细菌性阴道炎患者在治疗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2%)包括胃肠道反应(如食欲下降和胀气)、尿路感染、尿痛和尿液异常,以及其他包括骨盆疼痛、外阴阴道不适、阴道异味、月经过多和上呼吸道感染。而在滴虫病、贾第鞭毛虫病和阿米巴病的研究中并未发现这些不良反应。2.上市后经验下列不良反应是在替硝唑被批准使用后才报道和确定的。由于这些反应的报告是出于自愿的而且人口规模也不确定,所以不能由此数据可靠地估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不能由此确定其与药物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使用替硝唑初期和后期,有见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瘙痒、血管性水肿、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病人。 |
对替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以及器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与其他结构相似药物一样,有血液不调或恶病质史的患者禁用。尽管目前的动物和临床研究中尚没有发现导致长期血液病的例子。妊娠早期(妊娠前3个月)的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除非在替硝唑治疗期间及停止服药3天内,暂停母乳喂养。 |
成分 |
化学名称: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亚胺培南与西司他丁钠(分别以亚胺培南与西司他丁计 比例为1:1)。辅料:碳酸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1-[2-(乙基磺酰基)乙基]-5-硝基-1H咪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一般使用 一些临床和实验室资料表明,本品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已报道,大多数β-内酰胺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因此,在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病人过去有无对β-内酰胺抗菌素的过敏史。若在使用本品时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作相应处理。 事实上,已有报告几乎所有抗生素都可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其严重程度由轻度至危及生命不等。因此,对曾患过胃肠道疾病尤其是结肠炎的病人,均需小心使用抗生素。对在使用抗菌素过程中出现腹泻的病人,应考虑诊断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有研究显示,梭状芽孢杆菌所产生的毒素是在使用抗菌素期间引起结肠炎的主要原因,但也应予以考虑其它原因。 中枢神经系统 本品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可产生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如肌肉阵挛、精神错乱或癫痫发作,尤其当使用剂量超过了根据体重和肾功能状态所推荐的剂量时。但这些不良反应大多发生于已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病人(如脑损害或有癫痫病史)和/或肾功能损害者,因为这些病人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需严格按照推荐剂量安排使用,尤其上述病人(见“用法用量”)。已有癫痫发作的病人,应继续使用抗惊厥药来治疗。 如发生病灶性震颤、肌阵挛或癫痫时,应作神经病学检查评价;如原来未进行抗惊厥治疗,应给予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持续存在,应减少本品的剂量或停药。 肌酐清除率≤5ml/min/1.73㎡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在48小时内进行血液透析。 血液透析病人亦仅在使用本品的益处大于癫痫发作的危险性时才可考虑。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
1.患者须知患者应该被告知本品应与食品同服,以便尽量减少上腹部不适和胃肠道不良反应。食物不影响替硝唑口服生物利用度。患者应该被告知在治疗期及后3天内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及含有乙醇或丙二醇的制剂,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双硫仑样反应,如面部潮红、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速等。患者应规范服用本品,漏服或没有完成整个疗程的治疗可直接降低治疗效果,可能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2.包括替硝唑在内的抗菌药物仅用于细菌感染性疾病,本品不用于病毒感染。3.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物,包括替硝唑,都被认为和各种神经系统症状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