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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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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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0.15g*30片 |
生产企业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00 |
国药准字H23023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3.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1)肌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2)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3)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2.剂量:(1)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①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干50ml/min时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5.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6.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个别病人可出现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出现肾损害者罕见。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五水头孢唑林钠 |
头孢氨苄125mg,甲氧苄啶25mg。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