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纤维蛋白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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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纤维蛋白原

复方氨基酸胶囊(9-5)

规格

0.5g/瓶

每粒含异亮氨酸15mg与亮氨酸17mg与盐酸赖氨酸18.75mg与苯丙氨酸10mg与甲硫氨酸15mg与苏氨酸10mg与色氨酸5mg与缬氨酸15mg与盐酸精氨酸10mg与硝酸硫胺5mg与维生素B22mg与维生素B67.5mg与维生素E2.5mg与烟酰胺15mg
生产企业

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13014

国药准字H2004072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

1.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2. 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外科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氮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每次1-2粒,每日2-3次,或遵医嘱,小儿每日1-3粒,或遵医嘱;可取胶囊内容物用温开水或果汁送服。

副作用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 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尚未见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和11种维生素。 每粒胶囊含: L—亮氨酸18.3mg维生素D2200IU L—异亮氨酸5.9mg维生素B1硝酸盐5.0mg L—赖氨酸盐酸盐25.0mg维生素B23.0mg L—苯丙氨酸5.0mg烟酰胺20.0mg L—苏氨酸4.2mg维生素B62.5mg L—缬氨酸6.7mg叶酸0.2mg L—色氨酸5.0mg泛酸钙5.0mg L—蛋氨酸18.4mg维生素B121.0цg 5—羟基邻氨苯甲酸盐酸盐0.2mg维生素C20.0mg 维生素A20001IU维生素E1.0mg

性状

本品为灰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复溶后应为澄明溶液,可带轻微乳光。

本品为硬胶囊剂。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