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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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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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256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消癥,用于妇人宿有癥块,或血瘀经闭,行经腹痛,产后恶露不尽。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极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月经异常(包括月经后期,月经先期,月经量多,月经量少,经间期出血)。 2.偶见胃部不适,头晕,咳嗽,腰痛,大便干结或大便次数增多,皮肤瘙痒,症状较轻。 3.极个别病例ALT疗后异常升高,尚不能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 4.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胃痛、腹痛或腹泻。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桂枝、茯苓、牡丹皮、赤芍、桃仁。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制天南星、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深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用于妊娠后漏下不止,胎动不安者,需经医师诊断认可后服用,以免误用伤胎。 |
1.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 2.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 3.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