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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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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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2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18 |
国药准字Z53021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功能主治】补肾益精,强筋补髓。用于腰膝酸软,肢冷乏力,健忘,动则气喘。 |
补肝肾,益气活血。用于乙型肝炎,辨证属于肝肾两虚证候。临床表现为:肝区隐痛不适,全身乏力,腰膝酸软,气短心悸,自汗,头晕,纳少,舌淡,脉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毫升,一日2次。睡前服用效果更佳。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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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成分 |
【成份】鹿茸、蛤蚧(酒炙)、狗鞭(酒炙)、柏子仁(去油)、枸杞子、松子仁、黄精。辅料为白酒和蜂蜜。 |
何首乌、当归、沙苑子、丹参、人参、虎杖、贯众、明矾、石榴皮、麻黄、肉桂。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微腥,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