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44g*36片 | |
生产企业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72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功能主治】补肾益精,强筋补髓。用于腰膝酸软,肢冷乏力,健忘,动则气喘。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毫升,一日2次。睡前服用效果更佳。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成份】鹿茸、蛤蚧(酒炙)、狗鞭(酒炙)、柏子仁(去油)、枸杞子、松子仁、黄精。辅料为白酒和蜂蜜。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微腥,味甜。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