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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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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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12粒*4板 | |
生产企业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572 |
国药准字Z34020858 |
说明 | ||
适应症 |
【功能主治】补肾益精,强筋补髓。用于腰膝酸软,肢冷乏力,健忘,动则气喘。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毫升,一日2次。睡前服用效果更佳。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成份】鹿茸、蛤蚧(酒炙)、狗鞭(酒炙)、柏子仁(去油)、枸杞子、松子仁、黄精。辅料为白酒和蜂蜜。 |
本品为薄膜衣片,片芯显淡棕色;味苦、涩。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微腥,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片芯显淡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酒精过敏者禁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用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