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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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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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15片 |
320mg*3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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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242 |
H20170326 |
说明 | ||
适应症 |
口腔、咽喉局部消毒抗感染药物。用于治疗慢性咽喉炎、白色念珠菌感染性口炎、口腔溃疡、慢性牙龈炎、牙周炎症以及糜烂型扁平苔癣等。 |
本品用于由以下条件下指定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的治疗。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及副流感嗜血杆菌或粘膜炎莫拉氏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的急性发作;2.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粘膜炎莫拉氏菌、肺炎衣原体或肺炎支原体等敏感菌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3.急性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抗性菌株(MDRSP))、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克雷伯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急性鼻窦炎。MDRSP,多药抗性肺炎链球菌包 |
用法用量 |
口含。一次1片,一日3~5片,或遵医嘱。 |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感染: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5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2.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320mg,每天1次,疗程7天。CrCl(ml/min)≤40160mg,推荐剂量:24小时一次。 |
副作用 |
个别口腔溃疡较重病人含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刺激感,但不影响疗效。偶见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长期含服可导致舌苔染色,停药后可消退。 |
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皮疹,荨麻疹。肝酶升高。 |
禁忌 |
对碘过敏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禁用于对甲磺酸吉米沙星片过敏者,及正在接受Ia或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患者。 |
成分 |
分子碘 |
甲磺酸吉米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包衣片。 |
注意事项 |
对碘过敏或可能敏感的病人慎用;正在测试甲状腺功能的病人,则应考虑可能吸收的影响;因吸收的碘能通过胎盘屏障,并在乳汁中排出,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避免应用。 |
对本品过敏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