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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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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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24粒 |
生产企业 |
江苏国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600 |
国药准字H13024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1.老年人长期服用,可能发生骨质疏松。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羧钾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六神曲70毫克、颠茄浸膏2.6毫克、氢氧化铝70毫克、大黄70毫克、碳酸氢钠260毫克、干姜2.7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心脏病、肾功能不全、溃疡性结肠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应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