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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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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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3g |
生产企业 |
广西鸿博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421 |
国药准字H450213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咽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 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