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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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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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30mg/g |
生产企业 |
广东金葫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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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181 |
HC2015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缓解胃、十二指肠溃疡、胃炎、食道炎所伴胃酸过多引起的胃部不适或灼热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用法:本品为口服用药,确诊为胃溃疡时,于餐前半个小时服用一袋。确诊为十二指肠溃疡时,于餐后两个小时服用一袋。急性疼痛时可即刻服用一袋。 用量:每次一袋,每日三次。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本品含铝制酸成分,可导致轻微便秘,偶有恶心、呕吐。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羧钾淀粉钠、硬脂酸镁。 |
化学名称:磷酸铝凝胶 分子式:AlPO4 分子量:121.95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具有粘性的混悬液,静止时上层有少许澄清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处方中加入软便剂(如MgO),因为与同类药相比,本品只导致轻微便秘,长期卧床者应慎服。 2.肾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含铝胃药,可能导致或加重透析治疗引起之透析性骨软化症、透析性脑病变及低磷血症,应谨慎小心使用。 3.除非有医生指示请遵循下列情况用药: 1)对于牛奶或乳制品耐受度低者,每日服用药品中乳糖含量不得超过5克。 2)未满2个月婴儿不得服用。 3)一天内不可服用超过一日最大剂量,也不可l连续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周以上。 4)不得并用其他药品。 4.慢性溃疡、胃部不适或灼热感、消化道溃疡应先行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