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每片含法莫替丁10mg、碳酸钙800mg、氢氧化镁16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23 |
国药准字H20080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缓解由于酸性消化不良和胃酸引起的胃痛、反酸、胃灼热(烧心)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嚼碎后服用,于症状发作时嚼服1片,24小时内不超过2片。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眩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长期用药或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肌痉挛或肌痛、脱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⑤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少数患者可有头痛、头晕、失眠、便秘和腹泻;偶有皮疹、荨麻疹等;罕见食欲不振、白细胞减少、轻度一过性转氨酶升高、心跳加快、血压升高、颜面潮红及月经不调等。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吞咽困难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聚山梨酯80、乙醇、粘合剂(淀粉浆或乙醇)、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成分为:每片含法莫替丁10mg、碳酸钙800mg和氢氧化镁165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糖衣片或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6.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7.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8.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9.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10.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可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如连续使用7天,胃痛等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作进一步检查。 2、本品不要与其它制酸剂或抗酸剂合用。 3、24小时内药量不超过2片。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